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部第38號令)、《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環辦科技[2018]5號)文件要求,現對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及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打產品為三聚氯氰。建設地點位于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香江西一街濰坊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院內。
2018年10月,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青州市方元環境影響評價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7萬噸/年三聚氯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9年8月28日,濰坊市生態環境局以濰環審字〔2019〕B17號文對該項目予以批復。項目環評設計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年產4萬噸三聚氯氰、二期年產3萬噸三聚氯氰)。項目一期“年產4萬噸三聚氯氰”,于2019年8月開工建設,于2019年12月竣工并調試生產。濰坊優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29日組織有關監測人員對本項目外排污染物進行了現場監測、現場調查和核算。根據實地調查和監測的結果,編制了《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7萬噸/年三聚氯氰項目(一期4萬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2020年3月8日,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7萬噸/年三聚氯氰項目(一期4萬噸)”竣工環保驗收會。
二、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處置情況
2.1廢氣:
生產工藝尾氣經多管除塵器+布袋除塵器+二級堿液吸收(共6套)處理后,通過1根25米排氣筒P1排放;破氰廢氣(氯化氫)經一級堿噴淋吸收后,通過1根25m排氣筒P2排放;MVR工序產生的少量的含氨不凝氣經循環水冷卻裝置冷卻后,通過1根25m排氣筒P3排放;車間無組織廢氣收集后,經新建一級堿噴淋處理后,通過排氣筒P1排放。
根據環保驗收監測期間報告:P1廢氣排氣筒廢氣排放口氯氣濃度最大值為19.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為0.485kg/h。P2廢氣排氣筒處理設施出口廢氣中氯化氫濃度最大值為4.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為0.028kg/h。氯氣、氯化氫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要求。
P3廢氣排氣筒廢氣排放口中氨排放速率最大值為0.052kg/h。外排廢氣中氨排放速率可以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中標準要求。
2.2廢水
氯化反應產生的廢水,先經脫氰處理,再經MVR脫鹽,與其他生產廢水一起排入濰坊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濰坊渤發水處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由“一企一管”排入該污水處理公司;生活污水經濱海石化廠區現有化糞池處理后由市政管網排入濰坊渤發水處理有限公司。根據環保驗收資料,廠區廢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pH值范圍在8.30-8.68之間,COD日均最大值為60mg/L;BOD5日均最大值為12.6mg/L;SS日均最大值為30mg/L;TDS日均最大值為4.52×103mg/L;氨氮日均最大值為9.58mg/L;總氮日均最大值為15.2mg/L;石油類日均最大值為0.26mg/L;總氰化物日均最大值為0.149mg/L。外排廢水均符合濰坊渤發水處理有限公司接收要求。
2.3噪聲
噪聲經減振、隔聲和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根據環保驗收監測資料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8dB(A)之間,夜間噪聲最大值為54dB(A)之間,晝夜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限值。
2.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為聚合工序產生的廢活性炭、廢水處理工序產生的廢鹽、設備保養產生的廢礦物油、導熱油裝置產生的廢導熱油、原材料廢棄包裝袋以及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廢礦物油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水處理工序產生的廢鹽現正在開展危廢鑒定工作,暫按照危廢管理,待鑒定后依據鑒定結果處置;固體原料包裝袋屬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
注: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材料摘錄自《濰坊中贏化工有限公司7萬噸/年三聚氯氰項目(一期4萬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三、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山東愛客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審核師:李士軍
聯系方式:13405317378
關注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