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泰安市連德建材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水泥砌塊100萬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建設單位泰安市連德建材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山東開泰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和2名專家共同組成驗收組(名單附后)。
驗收組對工程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勘查,聽取工程環保執行情況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核實了有關資料,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泰安市連德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水泥砌塊100萬塊項目位于肥城市老城街道喬莊村勝利橋以東、陳園磚廠以北,占地面積約2740.33m2、建筑面積400m2。環評計劃新建破碎車間、加工車間、原料庫、成品庫及其他輔助配套設施,形成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水泥砌塊100萬塊生產規模,實際建設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生產線(水泥砌塊不再生產,制磚機未購置)。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受企業委托,山東偉峰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于2018年10月編制完成《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水泥砌塊100萬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10月12日取得肥城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審批意見(肥環審報告表[2018]107號),后開工建設。企業于2020年7月24日取得泰安市生態環境局肥城分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為91370983583096429U001Q。項目于2019年3月竣工并調試運行,2020年9月22日-9月23日委托山東開泰監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驗收監測,報告編號為開泰環檢字(2020)0917第01號,由企業編制完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4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萬元,占投資比例的10%。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泰安市連德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生產干混砂漿20萬噸生產線及配套公輔工程(水泥砌塊不再生產),包括本項目的建設性質、地點、內容、規模、總平面布置與環評文件及批復的一致性。核查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廢水、廢氣、廠界環境噪聲以及固體廢物的排放控制措施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與環評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動,原料由石灰石、砂石替代硅灰石。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投料、破碎、篩分、產品分級、混合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產品分級、混合過程全封閉,投料、破碎、篩分、水泥筒倉呼吸氣等工序產生的含塵廢氣,采用在各產塵設備上方安裝集氣罩,經集氣罩收集后經與分級機末端相連的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
無組織廢氣主要是運輸、裝卸、轉運及投料、破碎、篩分未經集氣系統收集逸散的含塵廢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1)對廠區地面、道路硬化,定期清掃、灑水;2)原料及產品封閉儲存裝卸,物料封閉輸送;3)設置車輛清洗平臺、平廂密閉運輸等措施進行控制。
2、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車輛清洗廢水、生活污水。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于廠區道路、原料庫等灑水降塵,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待污水管網完善后,排入肥城市康龍排水有限公司。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錘式破碎機、振動篩、產品分級機、反擊破整形機、摻料機等設備,設備運轉時噪聲值應在80~100dB(A)之間。項目選用設備為低噪聲設備,全部設置在車間內,車間封閉,各機械安裝時采用加大減震基礎,安裝減震裝置。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廢均為一般固廢主要為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灰塵及沉淀池泥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建材企業;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干混砂漿排氣筒進口顆粒物濃度為112~128mg/m3,排放速率為1.67~1.88kg/h,出口顆粒物濃度為8.5~9.1mg/m3,排放速率為0.153~0.161kg/h;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區”濃度限值(20 mg/m3)要求,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要求(15m 高,顆粒物3.5kg/h)。濃度值同時滿足《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18)表2其他建材“一般控制區”限值要求(顆粒物≤20 mg/m3)。
廠界無組織4個監控點位,其中上風向1#點位顆粒物濃度為0.251~0.277mg/m3,下風向2#點位顆粒物濃度為0.302~0.326mg/m3、3#點位顆粒物濃度,0.293~0.336mg/m3、4#點位顆粒物濃度為0.298~0.340mg/m3,滿足《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業”限值及環評批復要求(0.5mg/m3)。
2、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車輛清洗廢水、生活污水。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于廠區道路、原料庫等灑水降塵,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各廠界晝間噪聲最大值56.0dB(A),夜間噪聲最大值46.0 dB(A) , 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2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要求(晝 間:60dB(A); 夜間:50dB (A))。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廢均為一般固廢。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灰塵及沉淀池泥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建材企業;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干混砂漿生產線負荷在90%~97.5%之間,生產設備運行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滿足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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